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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09 09:2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兴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原书记杨立库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4月,兴平市交通局党委原书记杨立库(当时已离岗)利用职务影响力,收受二运司拆迁项目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总价值3200元的礼品。2021年12月,杨立库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兴平市路政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尚继峰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时任兴平市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尚继峰利用工作便利,先后两次虚报工程费用清单,冒领财政资金408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1年9月,尚继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2案件,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充分反映纠治“四风”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主动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采取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围绕公款购买高价月饼、蟹卡,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强化震慑效应,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常怀律己之心,深刻认识到节点就是作风的“考点”,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受底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传承优良作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作风建设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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