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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淳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10 09:23:58

近期,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教育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良好氛围。淳化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石桥镇初级中学校长罗某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从2020年9月起,罗某违规占用石桥初级中学办公用房供其家属居住;同年10月,罗某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罗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29日,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水利局抗旱服务队原队长王某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王某以日常精准扶贫下乡辛苦为由,违规填写并报销1000元差旅费,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21年12月23日,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采取廉政约谈、警示教育、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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