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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建设“清廉县”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1-03 09:19:55

2019年,旬邑县以“清廉县”建设为切入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旬邑县委年初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旬邑县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全县各部门立足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近一年来,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权力运行,确定的审批服务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省市关于县本级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的22项目标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并完善“1+1+N”服务机制。


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实行纪委书记、县委书记“双签字”,对政治上不合格、廉洁上有问题的干部施行“一票否决”。严把廉洁用人审核关。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2019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责令辞职1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曝光8件10人。按办案单位分:县纪委直查直办5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镇办纪委查处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派驻机构1件,党纪政务1人。按处分对象的身份分:科级2人,一般公职人员3人,农村基层干部8人(享受副科级待遇1人)。深入开展“慵懒散慢乱”专项整治,要求全县500余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2019年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5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实施第一种形态8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4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按办案单位分:县纪委直查直办6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镇办纪委查处8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派驻机构1件,党纪政务1人。按处分对象的身份分:科级2人,一般公职人员6人,农村基层干部10人。

(旬邑县纪委 刘军宁 李海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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