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发生火情,村干部未及时发现与处置,导致火情蔓延……”近日,兴平市阜寨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村干部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镇纪委对该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近年来,阜寨镇纪委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尝试把“第一种形态”融入日常监督工作中,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该镇纪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考虑,因人施治、对症下药,灵活准确纠出问题,精准有效提出建议。同时,始终坚持把常抓和抓长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踪问效,对问题认识不深刻、整改敷衍了事的进行再提醒、再监督,避免谈话“一谈了之”。
2024年以来,阜寨镇纪委在纠正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履职不力问题方面,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帮助党员干部2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2.8%。
“下一步,我们将在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同时,更加注重成果运用,发挥正风肃纪的‘前哨’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