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确实是为了加快村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进度,在工作上犯了错误。非常感谢组织能对我进行容错处理,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秉持初心,认真履职,主动担当作为。”谈到工作出错,但被容错免责时,泾阳县兴隆镇南程村的干部激动不已,表示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近年来,泾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统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多措并举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大胆干事,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充分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泾阳县纪委监委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一心为公、主动担当者在工作中出现的瑕疵给予容错保护和纠错免责,真正用好政策办好事;对无主观恶意,因工作过失且能够重新完善改正、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采取批评教育、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最大程度实现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4年以来,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7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63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3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坚持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之事当“家事”,在认真分办核查的同时,主动向诬告错告的歪风邪气“亮剑”,坚决纠正挫伤党员干部干事积极性、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影响凝聚力战斗力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给实干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2024年对反映问题失实的4名党员干部客观公正及时予以澄清,对244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找准找实容错纠错机制的落脚点,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在纠偏纠错上增实效,既不让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逃脱党纪国法的严惩,又最大限度地为担当尽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督促相关部门深化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抓早抓小,避免类似失误或错误再次发生。
容错纠错为干事创业者免除了后顾之忧,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下一步,泾阳县纪委监委将立足职能职责,持续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对干部的澄清正名力度,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