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组织这次对我的谈心提醒,我深刻的认识了自身存在的错误,也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严管厚爱,今天我在此检讨反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在今后的乡村振兴工作中,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积极踏实认真工作,绝不再犯同种错误……”近日,在泾阳县纪委监委对其谈话提醒后,兴隆镇干部翟某某郑重地表示。
这是泾阳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2024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采取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常打“预防针”、常敲“警醒钟”,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守好管党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帮助干部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一对一”量身定制谈话方案、提纲,在明确重点,提高谈话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精准抓住谈话对象的问题症结,对“症”下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提高精准度,时刻提醒干部守好廉洁底线。
为避免“一谈了之”,进一步强化“治未病”思维,泾阳县纪委监委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纪”,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震慑力和感染力。此外,通过定期开展暖心回访教育等方式,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关怀教育、鼓劲打气,还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把脉开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及时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纠偏止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泾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