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反映张某某问题失实,已了结,建议不影响使用……”日前,礼泉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回复了一批拟选拔任用对象党风廉政意见。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画像”、全面“体检”,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出具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各类回复累计502人次,其中出具否定性意见1次,暂缓意见2人。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礼泉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受理范围、回复内容、工作程序、查询要求等进行细化,明确对全县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提拔任用必核、对推选代表(委员)必核、对评优树模必核。在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按照“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程序做好廉政鉴定工作:先由纪委组织部统一受理,再由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及各纪检监察室对审核对象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处分、诫勉和日常作风表现等情况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多方进行综合“会诊”,形成最终结果,再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影响或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明确意见。
联审联查工作坚决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负责人、协管常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机制,分级把关、从严审查。同时,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泄密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加强廉政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管理原则,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有力支撑。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务必要做到审慎、精准。”礼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