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三个注重”,力争在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下真功、见实效。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渠道,利用“清廉兴平”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平台,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列举受理范围、不予受理事项,引导群众准确反映问题、提高信访质量。在接待室内醒目位置悬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不予受理事项》《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与义务》《信访问题服务指南》等标牌制度,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率,防止群众“找错门”“走错路”。详细解释说明相关政策规定,着力把业务范围内问题受理好,业务范围外问题解释引导好,努力让群众满意。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制度建设,通过进一步规范实名检举控告规范告知工作,积极履行信访举报受理情况、核查进展、处理结果“三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减少重复信访,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督办工作机制,每月与承办部门对账信访举报办理情况,根据办理期限加以提醒,安排专人督促检举举报平台闭环管理,要求承办部门及时进行平台信访件的签收和反馈工作。完善“纪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职能部门密切合作,明确与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在信息互通、问题转交、矛盾化解等方面协调配合的工作要求,为推动重复举报治理、维护信访举报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另外,注重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信访工作条例》,针对信访举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信访室与业务部门面对面进行交流研讨。同时,聚焦信访举报业务、来访接待、信访举报制度、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等方面内容对新入职的公务员进行信访举报业务专题授课,以训强能、以学促干,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处理信访举报的业务能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