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从简,严禁收受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日前,旬邑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科级干部王某报备婚庆事宜时,及时对其进行提醒,重申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把狠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通过出台《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明确提出遵守“十个严禁”、“五个不准”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申报程序,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为严防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筑牢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三道防线”。在收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报备婚丧喜庆事宜材料后,该县纪委监委对已申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重点人员进行事前谈话提醒,对重要事项逐项提醒、重点强调。紧盯国庆、元旦等办理婚宴关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情况。同时定期对领导干部落实文件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评估报告审核抽查,对不报告或者未如实报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计入个人廉政档案,持续释放从严信号。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审核备案12人。
“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审批、报备、监督制度,是抓好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常态化监督,全方位整治,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民风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