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受组织委派,今天向你宣布县纪委作出的对你本人的纪律处分决定。现在,请你起立……”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有关人员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严肃纪律法律、强化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启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相关工作机制。宣布处分决定前,工作人员事先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身体状况,与案发单位党组织明确宣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程及相关工作要求等事项,根据实际制定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方案,确保处分决定宣布审慎稳妥。同时,将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有机结合,通过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人员表态、案例警示、纪法教育,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推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实效化,真正将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为党员干部敲响纪法警钟。宣布处分决定后,及时跟踪监督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做好回访教育,及时化解受处分人“心结”,促使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看到身边的同事受到处分,又听到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剖析问题、释纪说法,我感到非常震撼,内心深受触动。我将以此为鉴、深刻反思,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正确行使公权力。”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某党员干部现场表示。“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教育警示作用,既让铁纪国法‘长牙’、发威,又让其他党员和干部能够从中警醒、重视、知止。”县纪委监委一名分管同志表示。
为使处分决定宣布的震慑、警示效用最大化,旬邑县坚持“凡处必宣”,不论处分轻重、受处分人员职务高低,均严格按程序向所在基层党组织宣布,如果是领导干部还要向领导班子宣布。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处分人员一律在会上作深刻检讨,所在党组织一律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党员干部一律对照查摆整改,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截至目前,旬邑县纪委监委共送达并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暨同步开展警示教育191场次,进行回访教育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