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该案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被审查调查人的行为存在涉嫌贪污或挪用公款的嫌疑,现退回你室,请重新审查调查……”。长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纪检监察室办理的违纪案时指出该案存在的问题,经充分沟通后,提出审核反馈意见。
经补充审查调查,审查调查组发现被审查调查人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贪污犯罪。最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人员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县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紧扣审理工作关键环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和涉案财物处置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通过集中研判,找准问题,让审查调查思路更加清晰,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案件36件,累计提出阅卷意见41份200余条,提请重新审查调查1件。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案件审理部门的立身之本。审理部门要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法治理念,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长武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