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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三三制”夯实监督执纪根基
来源:长武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志敏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8-24 10:28:51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作风整治,筑牢廉洁防线,强化执纪监督,夯实基层监督治理根基。

突出“三个强化”,夯实审查根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管案件副书记、分管常委、案管室主任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案件工作,主要领导每半月对纪律审查工作调度一次。建立“分管副书记督导查、分管常委带队查、疑难案件联合查”的领导机制,为纪律审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室组学习+个人自学”,将《条例》《准则》《规则》等作为学习重点,夯实理论基础。同时,长武县纪委监委推行以案代训、实行“跟班”学习制度、建立轮训机制,多措并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综合能力。三是强化目标考核。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对各纪检监察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及各乡镇纪委提出案件质量具体要求,对案件质量不高、监督检查不深不实的单位,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完善“三项机制”,打造立体平台。一是内部协作机制。案管室和信访室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及时交办给各办案科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摸排出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案管室,由案管室分配线索至各办案科室。各科室相互协调,实现完整工作流程。二是交叉协作机制。定期召开由环保、人社、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重要案情,加强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要案的能力。三是上下协作机制。打破部门职能和领导分工的界线,建立联查协作机制,成立3个履职组,每组由1个纪检监察室作为牵头室,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纪检监察室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配合。针对镇纪委或派驻组提出办案阻力较大或需要回避的问题线索案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提办,从各自履职组抽调纪检监察干部组建核查组,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

严把“三道关口”,提升案件质量。一是把好程序办理关。从文书格式、审批程序、办案流程、时限要求等多方面规范审查调查程序,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执纪执法、确保办案安全和质量”的理念,消除漏洞和隐患,切实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二是把好案件事实关。长武县纪委监委根据中省市办案程序,编印了县级模拟案卷,供办案人员参考,严格审核证据材料,以足够的证据锁定违纪违法事实,做到办案程序、立案标准、自由裁量、案卷归档的“四统一”。三是把好案件定性关。抓住案件的四个要件进行审查调查,分析案件构成要件的特点,以事实为依据,既要依规依纪依法适用党纪法规中的规定量纪情节,也要准确把握酌定量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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