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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来源:淳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魏洋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23 14:55:37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政治体检”,进行精准“画像”,确保回复意见准确、全面、客观、规范,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严明制度,明确意见回复“流程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今年修订印发《中共淳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因私出国(境)、重要表彰奖励事项等7种情形纳入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事项受理范围,同时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理程序、7种回复格式、办理时限等内容,对党风廉政意见口径作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台账登记与管理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压实责任,当好资格审查“守门员”。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接收其他单位发来的关于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严格审核,对不适用的征求意见函给予回绝,并向来函单位进行了解释说明。按照联系监督范围分别向各纪检监察室发送,同时抄送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对各纪检监察室反馈意见汇总整理,精准“画像”,从严出具“体检报告”,做深做实“政治体检”,坚决维护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进一步了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沟通,搭建意见交流“立交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由专人负责,严守保密要求,加强对关键岗位和有可能进一步提拔使用人员问题线索的研判处置,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前瞻性。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如遇特殊情况或未处置问题线索及时向委领导报告,提高问题研判时效性,及时解决不遗留问题线索,防止久拖不回。同时,积极建立征求意见提前沟通工作机制和党委管理干部任免职信息定期通报等制度,避免不区分人员身份和职务职级“整体打包”征求意见、短期内就同一人员的同一事项重复征求意见、同一单位不同部门就同一人员多头征求意见等问题。

完善档案,绘就廉洁从政“活画像”。淳化县纪委监委出台《淳化县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明确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全程记录干部个人廉政勤政方面的痕迹。重点对县管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受处理处分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民主生活会发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登记管理,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全程留痕。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预警,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材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截至目前,淳化县已更新县管干部廉政档案612人。

据悉,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19人次,否定意见2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通过不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着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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