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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为实干者传递监督执纪“正能量”
来源:武功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兵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06 09:45:16

“今天的公开澄清,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今后我将大胆工作、担当作为,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近日,武功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该县普集街道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在澄清正名会上激动地说。

随着澄清正名会议的召开,笼罩在李某某心头的阴霾也被一扫而光,当众公布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让在场的党员干部群众连连拍手称赞,同时增强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发展村级经济建设、加快乡村振兴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今年来,该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明确提出申请、审批、核实认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卸包袱、鼓干劲。截至目前,共为1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开展“专项澄清正名”工作,印发相关党纪法规读本,采取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等形式,宣传介绍澄清正名受理范围、处置方式、处理程序等政策规定。同时,加强与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的责任,不断提振精气神、强化正能量,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是精准监督的具体表现。”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探索健全恶意举报、诬告行为的惩处追究制度,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彰显出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让全面从严治党释放的正能量更加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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