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少于2次......”这是兴平市纪委监委近期印发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中列出的一项具体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为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兴平市纪委监委结合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际,修订完善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协助市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新修订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分三个部分,根据市级领导及各级党委(组)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列出了11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据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印发的清单中专门留出相应位置,方便各级党委(组)班子成员“晒”清单、“亮”成效。
“如何有效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落地生根?”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以“责任清单”为抓手,统筹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责任清单”强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同时,定期就重点事项落实情况,以发送工作提示等方式,提醒市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带头推动分管领域特别是“一把手”主动担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见效。
“知责明责方能守责尽责,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相统一,才能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我们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有效方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