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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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约谈”使党员干部绷紧“廉洁弦”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江南 鱼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2-09 10:23:45

“今天3个被约谈的村支书要高度重视这次谈话,同时也要正确看待这次约谈,进行认真反思,积极补齐‘短板’,通过谈话激发起大家干事创业的决心,树立起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尽心尽力为本村的经济振兴提质增效。”泾阳县王桥镇纪委书记解宝元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挺纪在前,准确把握运用“预防提醒约谈、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四种约谈方式,通过彰示政策、严明纪律、敲响警钟、亮出红灯,在工作实际中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

预防提醒约谈---彰示政策。对没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为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和抵御腐败侵蚀能力。泾阳县纪委监委定期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谈话会,督促党员干部按规矩行事,治病于未然。谈话主要围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自身工作如何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等方面开展,要求谈话必须做到态度诚恳、讲话真实、感悟深刻。

询问示警约谈---严明纪律。针对有反映问题线索,但反映问题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进行约谈,或者发现党员干部有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者说明问题的进行约谈。约谈中注重提醒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从具体问题入手,在细微处用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疾患”。

纠错诫勉约谈---敲响警钟。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开展以纠错诫勉为目的组织约谈。对主动说清违纪事实、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写出深刻检查的,组织上可以根据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按照规定从轻处理。对交小瞒大,避重就轻,妄图蒙混过关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问责处分约谈---亮出红灯。针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原因,给予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或者存在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委开展以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切实汲取教训为目的组织约谈。注重约谈教育与法规政策相结合,帮助其学习党纪条规和法纪政策;注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受处分者,做到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组织上关心,使其真正从思想深处做到知错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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