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包抓干部,没有按照县上的要求驻村,我愿诚恳接受组织谈话,并进行深刻反省,切实改正错误,俯下身子搞好乡村振兴工作。”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泾阳县税务局驻安吴镇中山村包村干部马某在接受县纪委监委约谈时的肺腑之言。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花大力气,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2年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1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354人,占58%。
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县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抓好节点、用好平台,紧盯党员思想动态、问题倾向,开展谈话,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干部的一言一行,使干部远离纪律底线,防止问题继续恶化。要求党委(党组)书记经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班子成员经常进行教育,不断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
全面收集信息,及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县纪检监察部门动态收集掌握党员干部廉政信息,包括家庭主要成员、收入、房产、车辆、经商、持股等信息,通过对档案资料的及时收集、梳理分析,排查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点、廉洁自律薄弱点,并进行有效的提醒,做到抓早抓小,使廉政档案成为干部的“体检表”,成为组织了解个人廉政情况和掌握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依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丰富教育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堤坝”。该县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利用泾阳县纪委监委“泾渭分明网”及“清廉泾阳”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政信息、重点节日发送廉政短信、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有效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使纪律的威严和惩处的威慑同步释放,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从严规定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为防止出现“只说不做流于形式、说多做少表面文章”的问题,泾阳县纪委监委对谈话函询适用对象、谈话人、如何谈、全程留痕等方面都做了严格规定,把严的要求、实的措施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明确告知被约谈人存在的问题,让其认清危害、认识错误、作出承诺、签字确认,使其真正得到警示、受到教育,有效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