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作风建设“抓常抓长”,兴平市纪委监委用制度管作风,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一以贯之,持续发力、一抓到底。
“‘四风’问题具有固执性和反复性,我们要通过锲而不舍抓制度、抓监督,让各种制约成为常态。”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时间、艰巨的任务,要让党的干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既不影响正常工作与生活,也绝对没有空子可钻,实现各种制约常态化,才能让党内干部转作风有明确引导,各方监督有尺度标准。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类58条负面清单,梳理中央和省咸各类八项规定精神文件34份,并汇编成册。
为拓宽“四风”监督渠道,形成纠治“四风”问题合力,今年7月,市纪委监委印发《“四风”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由“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媒体工作者”“小微企业代表”组成的“四风监督员”40余名,充实了基层监督力量。持续强化作风纪律监督,着力破解熟人监督、监督人员不够、力量不足、量大面广等难题,使监督更精准有效。
同时,兴平市纪委监委以项目化政治监督、节假日重点监督、“两个责任”清单日常监督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并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的震慑。今年1-11月份,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6人。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通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