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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推行主体责任监督员织密监督网络
来源:渭城区纪委监委 作者:刘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2-06 11:13:20

近日,渭城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推行主体责任监督员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试行主体责任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全程监督和精准指导,贯通“两个责任”落实。

《通知》明确,主体责任监督员工作是监督推动各级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贯通“两个责任”落实的创新实践。主体责任监督员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原则上按照室部包抓责任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联系职责划分选派,在区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各项监督工作。重点突出对各街道、各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按照党组(党委)、“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清廉渭城建设等维度,细化监督事项9项。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要统筹好各项工作矛盾,灵活运用监督方式方法,全力抓好试行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要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情况汇总、结果运用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主动接受监督,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监督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主体责任监督工作的“媒介”和“催化”作用,共同打造渭城政治生态新气象。

《通知》强调,各监督员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全面了解掌握监督单位工作实际,聚焦监督重点,切实找准主体责任监督员职能定位,做到敢监督,会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要坚持把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有力有序推进监督工作,做到两不误、共促进。被监督单位要加强监督意见落实和反馈问题整改,区纪委监委对落实不力或拒不整改、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实施问责,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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