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傍晚,清风习习、蝉声阵阵,渭城区纪委副书记与受处分党员同志在渭柳湿地党建公园一起漫步交谈。这场看似随意的散步是渭城区纪委监委对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同志开展的一次精心准备的回访教育。
为了不让被回访干部感觉紧张,区纪委副书记从中共党史谈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变化,再谈到工作纪律,深入浅出、循循善诱。“作为年轻党员领导干部,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是很正常的,组织对你作出处分,不是否定你之前的努力和成绩,而是为了防微杜渐,起到警示作用,你要换一种角度看问题,积极调整心态,努力干事创业,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们提出!”随着话题的深入,受处分党员同志频频点头,他表示“我会认真反思错误,汲取经验教训,今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回报组织的关心和爱护。”
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印发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方案》,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回访谈话,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回访前,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情况,按照因人而异、因案施策的原则,制定回访个性化回访方案;回访中,将谈话场所选在党建主题公园廉政教育基地或受处分党员干部家中,不局限于传统的办公场所,在做好回访对象思想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了解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回访后,根据谈话内容以及单位综合评价情况,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对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给予肯定表扬,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