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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长武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四措并举”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来源:驻长武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景亚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2 14:50:46

为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工作,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四措并举”,扎实履行监督职责。

在主动参与中开展监督。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参加会议为抓手,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参加(列席)各归口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党委(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归口监督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会议中存在“集体决策研究不民主”、“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资金使用手续不完善”、“干部任免工作不透明”等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否决,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从严监督,确保监督效果。2021年以来,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党委会议(党组会)、三重一大会议共28次、提出了意见建议7条。

在沟通交流中实施监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综合分析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同时,通过征求各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与监督单位领导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对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2021年以来,听取专题汇报6次、集中谈话2轮86人次、约谈3次28人、下发检查通报1次、提醒函3次。

在完善制度中落实监督。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派驻组参加和列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归口监督单位,规范本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遵守“三重一大”会议事前报备制度,须在会议召开3天以前,向纪检监察组报送决策的主要事项、依据等资料,待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会,形成了用制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轨道运行。2021年以来,累计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8项、事前报备12次。

在专项检查中加强监督。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对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卫生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2021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45轮次、发现问题16个、下发提醒函3份、督办函6份、监察建议书3份、实施第一种形态2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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