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泾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抓实抓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提高重视,认真部署。把回访教育作为纪律处理的后一半工作来抓,当作纪律处理的再教育来办。形成统一思想,不断加强正面引导,形成良好的回访氛围,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委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对回访教育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及时间安排等提出明确要求,认真研究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回访教育活动提供保证。
形成机制,确保落实。县纪委监委采取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结合的方法,由审理室牵头实施,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出)机构配合落实。对回访教育工作进一步细化安排,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对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开展回访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保证回访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规范流程,灵活回访。结合实际和受处分人员的特点,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回访。在回访教育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力求取得最佳效果。深入受处分人单位或直接找受处分人本人,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了解受处分人的精神状态、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尊重回访对象意愿,本人不接受回访的,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回访工作。在回访教育工作中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让被回访人放下思想包袱,整装再出发。
下一步,泾阳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纠正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在职务级别、工资奖金、考核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执行纪律的能力,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