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职能任务考核指标资料进行查阅和评分,进一步推动全市党(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坚持突出重点。本次检查力戒形式主义,结合全年目标任务,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咸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情况、纪律审查工作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重点开展。
坚持直面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实施细则,以及近几年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将9项重点工作细化为清单。检查组在被考核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并延伸下沉,综合运用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抽查核实、民主测评、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了解民众呼声,主动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督促整改。
坚持聚焦主业。此次检查将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根据《党(组)委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职纪实》,现场对被考核单位履职考核,强化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抓好分管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画像”,找问题,指不足,督落实。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履职考核,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