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作风建设 / 正文
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盯“八小时外”打造忠诚“铁军”队伍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万迪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1-24 10:51:46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组织、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内外共治的监管模式,有效织牢织密“八小时外”监督网络,着力打造忠诚“铁军”队伍,为履行好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扩大监督范畴,确保监督无死角。针对一直以来“八小时外监督”主体模糊的问题,坚持挺纪在前,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活动,把监督从工作圈拓宽到“朋友圈”和“生活圈”,扎紧“八小时外”监督“篱笆”,让“八小时外”不再成为监督盲点。对“信、访、网、电”等受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违规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及时进行处置,让群众成为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千里眼”“顺风耳”。强化巡察监督,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向服务对象和单位党员干部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生活、社交等情况。

创新监督方式,形成共治“内外合力”。市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综合运用专项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全天候、无死角、全覆盖。同时,突出领导干部之间互相监督,督促自觉净化八小时外的“三缘三圈”,阻断权力向“八小时外”转移;强化专项监督,定期不定期在相关娱乐场所,高档酒店等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在公共场所的动态,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此外,加强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家庭助廉工作,推动有效预防“八小时外”的廉政风险。

健全监督体制,加大监督约束效力。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建立干部“八小时外”信息沟通机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更情况、因私出国境等及时报告机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严格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坚持严管厚爱原则,在重要事项、重要节点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组成检查组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地点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常态化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既防“旧病”复发,又治隐形变异。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