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以信访接待、核实告知、实名反馈等环节为抓手,盘活受理、办理、反馈“一盘棋”,做细做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
规范开展信访接待。市纪委监委做深“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业务内信访举报及时受理登记,对业务外问题讲清政策,积极引导,让群众感受到信访举报工作的温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委机关领导严格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带头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依规依纪依法解决群众难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格落实首接首办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协调、第一时间答复,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68批次。
精准做好受理办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开展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严格把好“第一道关口”,精准研判区分业务内外事项,准确录入信访举报信息,及时按照程序分流转办。运用好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子平台,重点从接收受理、信息补录、分流转办、闭环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上级转送件、自收件受理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签收率、补录率、扫描率和去向明确比率达到100%。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信访室与各承办科室强化沟通,及时查账、对账、销账,确保办理进度与质量。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已办结信访举报284件。
做实做细反馈工作。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实名举报信访反馈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反馈机制。信访举报部门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检举控告人,严格审慎核实检举控告人身份和反映内容,向检举控告人“三告知”,即告知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权利义务,争取检举控告人理解和支持。信访件办理部门根据办理进度,实行“三告知”机制,即“事前”对于检举控告人反映问题,告知受理情况,“事中”告知办理进度,“事后”告知办理结果。同时,要求各承办部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反馈情况,及时掌握实名举报人对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满意与否和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核实初次署名举报111件,认定实名检举控告70余件,已办结件实名反馈率100%。
“信访件的受理办理速度、质量,反馈工作是否及时、细致,都直接关系到群众满意度。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增强制度意识,不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统筹抓好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和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以检举控告工作的高质高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