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纠“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持续纠治不正之风、弘扬优良作风,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坚守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紧盯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作用”,以实际行动引领作风建设。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此外,利用党员大会、工作会议、周例会等载体开好警示教育会,运用中省咸以及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四风”问题具有顽固反复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运用专项、立项、常项监督办法,把“四风”问题作为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重点节日、关键节点,由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与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动协作,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确保全市一个标准、一个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营商环境、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及时提醒,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持续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作风建设领域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检查重点点位20余家,现场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结果运用,培树新风正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处置,倒逼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同时,把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研判案件暴露出来的老问题、新表现,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工作建议书等方法推动整改。此外,坚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婚丧喜庆事宜、厉行节约防止餐饮浪费等方面形成新风气,督促各村(社)将使用公筷公勺、不随地吐痰、从简红白喜事等融入村规民约,形成良好村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