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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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巡察制度发展历史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7-26 11:08:54

中国共产党巡视巡察制度发展历史

市委巡察组组长 孙立波

(2021年7月)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篇目,尤其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我想把中国共产党巡视巡察工作的制度及历史与大家分享。

巡视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之一,是我们党始终加强自身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发展壮大的有力保证。

建党之初:巡视启蒙于特派员规定。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便有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的规定,这是党的文件中最早关于设立中央分派各地指导工作的特派员之规定。

大革命时期: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标志着党内巡视正式开始。1925年10月,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应当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使事实上能对于区及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并要求区及地方委员会“派人到所属各处监督日常的党的工作”。党中央决定设立“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是党内巡视工作的正式开始。

土地革命时期:中央特派毛泽东到湖南。1927年召开的八七会议决定,中共中央在建立北方局、南方局等中央派出机关的同时,还要派出巡视员到各地实际指导地方党组织。1927年8月,毛泽东以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到湖南工作,这次革命活动是毛泽东早期的重要经历,也可以说是较早的巡视实践活动,对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做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中共六大《中央巡视条例》:党内巡视制度正式建立。1928年7月,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又一次强调了巡视指导工作,规定了中央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中央特派员。10月,中央发出第5号通告《巡视条例》,初步尝试建立巡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巡视工作制度化。1931年5月中央通过《中央巡视条例》,要求各地参照建立相应巡视制度。《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与实行,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正式建立。

抗日战争时期: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在1938年召开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首次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要“制定一种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根据他的建议,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各级党部的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明确提出:“上级党委得向下级党委派遣巡视员,传达上级党委的意见,考察下面的情形报告上级党委。”

十三届六中全会至十五大时期: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之一。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制定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这次会议明确决定建立党内巡视制度。

1996年1月,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将巡视制度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之一,开始向地方和部门派出巡视组。

1997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又颁布了《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把巡视制度作为五项制度的第一项郑重提出。之后,“三讲”教育期间,中央向开展“三讲”教育的单位派出巡视组。2000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开展了巡视工作的试点,先后派出巡视组,对辽宁、云南、吉林等省区进行了巡视。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把下一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大至十七大时期:巡视制度进入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章。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2003年7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中央巡视办公室和5个巡视组,并到辽宁、云南进行巡视试点。

2004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正式把巡视制度确定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7月13日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第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同年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2010年围绕《条例》,又先后出台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4个法规文件,进一步对巡视工作予以规范,从此巡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2015年和2017年中央对《巡视条例》进行修改并实施。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今后,我将在巡察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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