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巡察在构建“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中的作用
市委巡察组组长 鲁新瑞
(2020年12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中指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加强一体推进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新时代巡察工作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积极主动融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县各级监督效能。通过学习和借鉴,谈一下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发挥巡察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中,不敢腐是前提,让意欲腐败者心存畏惧、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就需要重惩治、强震慑。巡察工作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聚焦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紧盯国企、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资源、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漠视制度、违反制度、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等问题,用最严明的纪律、最有力的震慑来维护制度权威,让敬畏制度成为常态。
二、发挥巡察推动作用,使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中,不能腐是关键,让腐败者在严密制度和有力监督中无机可乘,这就需要重制度、强监督。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另一方面通过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眼于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具有标本兼治的作用。巡察工作要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以改革为牵引,促进审批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及其隐形变异新动向,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压缩腐败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巡察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使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在市县各级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发挥巡察教育作用,使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中,不想腐是根本,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这就需要重教育、强引导。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其过程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教育的过程,也是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的过程。巡察工作要紧密结合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思想教育,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改造,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通过巡察不断增进全体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高度认同,使尊崇制度的意识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
四、加强巡察协作,使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联动。一是完善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作配合的统筹衔接制度,不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效能,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和成果综合运用。二是完善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三是加强党委对巡察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横向全覆盖。四是完善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指导督导,破解人情干扰,延伸巡察触角,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机制。五是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的统筹联动,持续放大巡察监督的叠加效应,推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协调衔接。六是完善巡察反馈及整改落实公开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巡察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对巡察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