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长武县进一步巩固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强化责任落实。印发《2021年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督促党委(党组)把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三不一体”推进专项整治与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狠抓落实;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持续加强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206次,党员干部累计受教育6646人次,通过网络等新媒体宣传4次。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关键少数,重点工程项目,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矿业权、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监督,强化对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排查,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坚决抵制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问题,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对十八大以来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进行排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监督。2021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方面开展检查43次。
强化追责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违纪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2021年,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规范权力运行。持续落实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洁合同》制度,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及派驻工程管理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和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从业行为,有效预防了工程管理人员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向开发方索要工程,介绍熟人工程、从中牟利、收受贿赂以及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要制度28项,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