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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字”工作法推进“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来源:驻长武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李卫华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1-26 11:40:13

驻长武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持续发挥“驻”的优势,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以“为重先后下发《关于“三重一大”有关事项规定》、《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暂行办法》,重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原则、范围、程序,列出驻在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责任追究清单,压力传导到位。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党组织是否有协助职责》、《聚焦“国之大者”压实责任做好政治监督后半篇文章》等文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以“为先定期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落实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未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当会提出批评,对备案资料不全、数据不清“走形式”的打回重报,对借口“来不及”事先报备“先斩后奏”开会研究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事项查明客观原因与“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以“查”追责。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从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为切入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调研交流等方式掌握具体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决策事项,是否存在执行不及时、搞变通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做好“后半篇文章”。某局党组在提拔、交流、轮岗股室负责人未向派驻组报备,派驻组第一时间下发督办函,要求该党组加强学习有关制度,责成限期进行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质效。

今年以来,共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82次,下发提醒函6份,督办函5份,约谈提醒“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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