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落实咸阳市纪委关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兴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把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作”作为巡视整改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细化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及时安排部署,督促责任落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全面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责任。要求全市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狠纠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各镇街道、各部门切实担起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亲自推进,对十九大以来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过筛式”排查,重点围绕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堆盆景”“造景观”问题;是否存在超越发展阶段,浪费财政资金,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是否存在盲目决策、打着提升城市形象的“幌子”,制造“显绩”问题。为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字背书,坚决防止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真实性。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源头治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等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如实上报排查情况、不及时整改到位的严肃查处,对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及时督促主管职能部门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补齐短板。目前,全市28家相关单位对96项十九大以来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了“过筛式”排查,对照自查内容经过严格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关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在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我市持续拓展监督渠道,在加强审计和监管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发挥民意监督作用,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做成民心工程,推动政府公共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