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永寿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为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督促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及时传达中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部署精神,确保党员干部职工都能把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上。按照“县级负总责、镇村抓落实”要求,压实县、镇、村三级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分级分包责任制度,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业务部门包抓制,跟进督导,层层传导压力。
畅通信访渠道,起底案件线索。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宣传横幅、宣传彩页等形式,加大对“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宣传力度,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分办,优先处置。县纪委监委对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县查处农村土地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进行“大起底”,建立台账,翻查问题线索1件,经初核后了结。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的通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查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件,党纪处分1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实施了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