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凝聚力量,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共摸排生态环保领域案件线索22件,党纪处分21人。
完善制度,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执纪执法部门纳入案件线索移送单位,每月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对发现生态环保领域相关案件进行对接,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由相关执法部门协作调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把生态环保问题责任追究的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任用上,放大责任追究的综合效应。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向县纪委移交线索8件,县纪委与公安机关对接处置案件线索5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
聚焦职责,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区域内环境整治问题同步发力,快查快结。重点查处了坟墓祭祖及工作失察引起的违规焚烧、在项目建设及日常工作中不按规定乱堆乱放、林地、麦地着火、坟墓迁址安置工作中违规占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占用林地、违规砍伐或承包出让林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截止目前,环保领域查办秸秆焚烧、生物质燃烧11件,坟墓祭祖着火1件,养殖污染2件,麦地着火2件,垃圾焚烧1件,乱堆乱放4件,乱砍乱伐1件。对涉及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实行专件专办,限期办理,快速处置,对事件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追责问责。
转变思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攥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拳头,整体联动,实现由单兵作战向联合出击转变,县纪委联合公安机关,对镇办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及社会自然人实地核查联合进行追责问责。例如:在办理监军街道某村案件中,因群众祭坟造成大片麦田着火,造成群众经济损失,事发后,县纪委联合公安机关对着火事件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由县纪委进行问责,对点火的社会自然人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在全镇发挥了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