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围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该县及时召开整治动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的通知》两个文件,从发改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集中摸排,查漏补缺。对十八大以来全县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摸排,对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要求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截止目前,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个,提出整改措施7条,修订完善制度4项;收集各镇办、部门制度建设清单31条,其中,新建制度4条、修订完善制度10条、继续执行17条。
对标自查,公开承诺。县纪委向全县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发送提醒函,提醒对标对表,按期完成自查自纠和承诺工作。同时,督促全县55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时完成了自查自纠,全部签订《永寿县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承诺书》。
强化督查,保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梳理党的十九大以后个人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事项328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2次,下发督查通报1起,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下发了督查反馈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后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