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动员会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强化动员部署,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有效遏制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腐败问题的滋生。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召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了《全县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细化明确人员职责。
专题警示教育,增强学习效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的通知》,采取党委(党组)书记上党课、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从《秦风网》《咸阳廉政网》《清风永寿》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对照反思,谈感受、谈不足、谈警醒,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视存在问题,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自觉抵制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行为,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起底审结案件,突出制度建设。对十八大以来全县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摸排,对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要求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2个单位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个,提出整改措施7条,修订完善制度4项。截止目前,共收集各镇办、各部门制度建设清单31条,其中,新建制度4条、修订完善制度10条、继续执行17条。
深入自查自纠,自觉承诺践诺。向全县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发送提醒函,提醒按期完成自查自纠和承诺工作。县委班子成员自查自纠报告经县委书记审核签字后已按时报送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全县55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签订了《永寿县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承诺书》,立好自我监督的高标准和“警戒线”。
填写“三张表”,摸清项目底数。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表》《领导干部个人十九大以来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项目排查表》《(镇办、部门)十九大以来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项目排查表》,组织7个镇办、66个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填报。“三张表”要求都要有填报人、本人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保自查自纠情况真实可信,力争做到不漏项,不瞒报漏报。全县共梳理党的十九大以后个人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事项328个。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镇办、各部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签订承诺、开展警示教育等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1起,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下发督查反馈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对县某单位拆分工程问题,某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的问题迅速审查调查,5月18日,分别给予当事人马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王某政务记过处分。建立了十八大以来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台账,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清风永寿”网站对涉及案件2起2人全部曝光,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让违纪者无处藏身,令心存侥幸者望而止步,努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