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抓早动快,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抓时间,传达精神突出“快”。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在县委常委会、周例会等会议专题学习,制定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抽调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觉签订承诺书,积极运用“清风永寿”门户网站、广播电视、LED屏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政策要求和整治重点,4月底前已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先后召开动员会80余场次、专题学习会120余场次,上报宣传稿件16篇。
抓整治,问题导向突出“细”。加强学习教育,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自查,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建立制度建设月报制,对行动迟缓、任务滞后进行约谈提醒,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督导检查,成立4个检查组,对各镇办、各部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签订承诺、开展警示教育等情况进行督查。通过三张表摸清底数,截至目前,共收集各镇办、各部门制度建设清单31条,其中新建制度4条、修订完善制度10条、继续执行17条。
抓执纪,主责主业突出“实”。充分发挥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人大依法监督、财政审计监督和群众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真正使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同时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用好指挥棒,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目前,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2起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检查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