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兴平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突出日常监督,在抓早、抓重点、抓关键上下功夫,通过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持续深化。
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列入2020年“两个责任”清单,推动日常监督不断深化。通过建立“四责协同”机制,力促党委(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责任落实问题清单抄报制度,定期向市委、市级分管领导分别汇报、抄报,由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突出提前防控,紧紧抓住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各单位形成廉政风险点管理清单,建立台账,记录风险部位工作运行情况,突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管控;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内部权力相互制约制度,实行重大项目、重点权限分级审查,规范重要科室工作制度,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健全干部考核考评机制,实行重要工作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杜绝长期岗位固定形成相对稳定利益圈,客观导致问题易发。
强化监督精准聚焦。聚焦工程领域相关单位的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开展“点题式”监督,结合工程推进程度开展动态督查,依据项目报批计划、建设及竣工清单、税收缴纳票据等开展倒查,着力查纠各类违纪违法谋取利益问题;对发现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对涉及的人和事严厉查处,持续释放反腐高压态势;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既查处直接责任人责任,又查处领导责任,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处置违规插手工程问题线索3件,办结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1件正在核查办理当中。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在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发挥整治牵头作用的基础上,建立相关行业联席会制度,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组织汇集各类信息,综合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建立数据报送制度,定期收集发改、住建、财政、税务、审计等行业数据,实行部门信息双向移送制度,形成监督闭环;实行重点项目和较大工程驻点督查,组织业务监管行业一起参与,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