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期,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提前谋划、安排部署,分别对10家被监督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四项具体举措运用,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不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各被监督单位于4月28日之前均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倒排时间,为下一步工作打开思路、明确方向。检查要求各被监督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着眼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实现精准监督。根据县纪委工作安排,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要求各被监督单位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对工作中的进展情况进行报告,每月定期报送时间为22日,对于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实行随时报告。工作中的每一项制度都要明确牵头领导、落实部门、承办人员、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实现精准监督全覆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抓好学习教育,增强法纪意识。检查要求各被监督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入领会开展专项政治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
四是认真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在各被监督单位醒目位置公布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截止目前,共收集10家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报告、承诺书各2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