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按照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为全市人防和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目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等。组织力量深入人防系统各相关业务单位和建筑项目、施工企业,对人防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程审批、易地建设费用征收、深化“放管服”改革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行督促。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高效落实。针对问题整治的各个环节,建立责任领导主抓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针对自查、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登记管理,定期对账,跟踪督促。建立检查报告制度,工作专班进驻市人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及时办理。
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以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督导市人防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线索,全面进行治理整顿。以业务推进为重点,组织专班对人防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用收缴、人防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督导。以工作落实为重点,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强调。
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1件,对于因体制机制、超标准收取易地建设费、异地建设费清欠追收等其它方面的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