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全县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近日,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
1.叱干镇相家村原村委会主任王俊鹏涉为了承揽工程,先后三次向项目相关负责人送价值为9600元的三星W999手机一部及现金共计人民币55000元,县法院判王俊鹏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王俊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石潭镇夏侯村党员陈世锋2016年12月利用为村民王某办理冬令补助之机,收取人民币300元,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路政大队巡查二中队代理队长张欢庆2017年3月2日晚,带队在旅游路巡查,在发现一辆拉运砂石卡车超限情况下,接受石料商韩鹏辉支付二中队执法车加油费200元和两条芙蓉王香烟,将烟分发给现场参与的同志,对超限砂石车违规放行。事发后,张欢庆主动清退加油费及烟款共计700元人民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春节临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承诺,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县纪委监委将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顶格处理,绝不姑息,确保欢乐祥和清正廉洁过节。
(礼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