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何宏年作出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秦风网)
主办单位: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陕ICP备16010715号-2
地址: 中国陕西省咸阳市 E-mail:webmas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