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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6-13 09:49:32

为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泾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泾阳县中张镇政府重点项目促进办公室主任王荣、泾阳县中张镇罗堡村村委会主任王镇江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清表赔付款等问题。在罗堡村实施河道治理工程清点地面附着物工作过程中,王荣、王镇江二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清表赔付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7508万元。王荣、王镇江将其中的14.047万元私分。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王荣、王镇江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2、中张镇财政所所长王俊违反财经纪律、履职不力问题。王俊对罗堡村地面附着物赔付资金监管不力,导致该笔64.6739万元资金以大额取现的方式取出。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王俊党内警告处分。


3、云阳镇扫宋村原党支部书记何炳武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以来,何炳武在任扫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共收取群众落户费、报户费、庄基费等112万元,用于村组公益事业及集体日常事务开支。2019年2月,县纪委给予何炳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泾阳县桥底镇阴郭村党支部书记郭斌、文书张朝辉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阴郭村给13户群众划拨宅基地并收取群众庄基管理费共计3.1万元,用于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及其他村务开支。2019年4月,县纪委给予郭斌、张朝辉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中张镇周家道村党支部副书记赵新、村文书刘安民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3月至2018年1月,周家道村以“庄基费、庄基管理费、庄基综合费、庄基扩大费、支持村环境卫生整治捐款”等名目收取群众71院庄基相关费27.57万元,以报户、回乡迁户及生育二胎报户等名目收取群众费用26笔4.98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4月,县纪委给予赵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安民党内警告处分。


6、泾阳县中张镇罗堡村党支部委员王西海违规收费等问题。王西海兼任中张镇罗堡村荆东组组长期间,经手收取荆东组三户群众庄基费共12500元,用于组内开支,王西海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县纪委给予王西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泾阳县兴隆镇郭庄村文书、互助资金协会会计郝胜利违规发放互助资金协会贷款问题。郝胜利在明知互助资金协会最高贷款金额为1万--2万元的情况下,给郭庄村刘文学、赵盈军两户群众分别发放6万元贷款,给扶贫资金的安全造成了一定风险。2019年5月,兴隆镇党委给予郝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泾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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