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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6-13 09:50:22

为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件。


1、泾阳县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宁偷运石料问题。刘宁无视县委、县政府及矿管办对北部矿山禁采禁运等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偷运石料获利0.08万元,同时还其他违法问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9年1月,泾阳县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给予刘宁降级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泾阳县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王鑫、王剑偷运石料问题。王鑫、王剑无视县委、县政府及矿管办对北部矿山禁采禁运等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偷运石料获利各0.08万元。2019年1月,泾阳县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分别给予王鑫、王剑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泾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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