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武县纪委监委针对信访反映的某群众长期违规采卖地下水资源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查办,严肃倒追监管责任,切实将地下水资源保护的要求落在实处。
在案件查办中,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水利局、相关镇(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无取水许可手续的取水井进行了查封,责令其限期拆除封填,并对该群众开采、倒卖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对履职不力的分管水利工作的副镇长进行了立案审查,有力堵塞了地下水资源流失缺口、树立了水资源保护制度权威、筑牢了水资源监管、保护的坚实防线。
下一步,长武县纪委监委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持续加强对地下水资源领域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从严督促水利部门、各镇(街道)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经审批擅自取用地下水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工作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