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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督 规范“三资”监管
来源:彬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袁文婷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1-26 10:05:19

“韩某某因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用于支付该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工程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这是彬州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案例。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市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作为重点整治项目,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点题式”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

为确保查准问题、摸清病灶,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重点督查全市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同时,联合市审计局对4个镇(街道)52个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交叉审计。

通过纪审联动监督,该市严肃查处城关街道西街村肖某某规出租村预留地、新民镇东新村副主任张某某违规储蓄村集体承包费、龙高镇太宁村原党支部书记韩某某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12起,处理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平台监督作用,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录入“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数据与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无缝对接,跟踪督促2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签订合同48份,完善村集体“三资”台账891项,受理办结“三资”方面信访事项17条,收回村集体入股资金及分红13万余元。

市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指导责任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促治,督促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完善《彬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试行)》《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等制度机制4项。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合同管理等制度机制,实现“惩、治、防”协同用力,持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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