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原站长苟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施工方财物,存在为工程招投标、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的问题,给予苟某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旬邑县纪委监委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监督,重拳整治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缩影。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执纪为手段,紧盯责任落实、权力运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切实以有力监督执纪问责,筑牢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墙”。
该县纪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积极整合监督力量,细化监督清单,紧盯项目招投标、立项、施工过程及工程变量等关键环节,对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中标公示等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征求民意,把群众意愿纳入工程立项决策过程,使工程立项合民意、得民心。截至目前,共排查梳理2021年以来旬邑县工程建设重点部门累计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253个,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护航工程项目建设。
为防止行业部门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排查不够深入,县纪委监委通过通过实地走访、翻阅台账、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深挖工程建筑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2021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线索31条,立案16件,处分21人次,移送检察机关1人。
“我们将不断落实以监管促整改,以监管促建设,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动旬邑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旬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