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为中心校校长,为了规避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经费不足问题,违规将学校食堂委托给餐饮公司经营,对学生饮食安全形成了比较大的隐患,这是典型的缺失工作责任心的表现,我为我的行为深深的自责和后悔,我愧对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向云阳镇中心小学校长许某某宣读处分决定时,许某某诚恳说到。
此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在对县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云阳镇中心小学校长许某某在委托县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招标并签订货物采购协议后,为规避自主经营经费不足问题,又私自另行违规与中标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给该片区“校园餐”安全问题埋下了较大的隐患。最终,许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所造成的隐患也已由县教育局介入解决。
为扎实开展教育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强化与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深化系统治理效能,通过翻阅资料、谈话了解、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围绕义务教育段学生生活补助、营养餐补助落实等情况,分组对县城区及乡镇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倾向性、苗头性及涉嫌违纪违法问题61个,处置问题线索9条,立案审查调查4件6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两份,督促县教育局健全完善、制定12条工作制度、细则等,以实际行动监督保障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为保证提升整治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督促教育部门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膳食经费管理等重要问题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包片领导“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要求县教育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对全县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集中整治、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摸排整改问题121条,已全面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全县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集中整治、专项整治重点问题,积极协调县发改、财政、教育局开展联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并对整改结果适时开展‘回头看’,限期仍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泾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