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以来,乾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强化监督,通过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等有效举措,着力解决好乡村振兴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县纪委监委督促推动农业农村局制定乡村振兴领域实施方案,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整改任务,全力开展自查排查,召开推进会议,夯实整改责任。在乾县人民政府网、清廉乾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乡村振兴领域集中整治公告,通过自查、群众举报、群众来访、网信诉求等多渠道收集问题,每天对收集问题及时进行分类、研判,先后排查乡村振兴领域有效问题线索182条,其中移交线索11条。
县纪委监委按照“室组地+职能部门+村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模式,对乡村振兴领域自查排查的农村水利设施被侵占、闲置,设施管护失管,扶贫(衔接)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欠账大,管理制度不完善等9大类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抽查检查和专项监督,分别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分类整改,并适时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排查并规范“三资”合同3786份,收回发包土地570.15亩,收回资产估值128万元。排查因后续管护、外力损坏等原因导致12个点位水利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并解决到位。对46个互助资金协会核查中发现12个运行不良或未发生业务,追回收缴财政资金608.4万元并对其进行了注销。
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集中整治最有效的监督和最有力的抓手,贯通融合“四项监督”,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交叉审查、协作区办案等方式,从严从快,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的“蝇贪蚁腐”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110件,立案56件,办结60件,党纪政务处分48人。对暴露出的行业体制机制性障碍,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推动农业、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机制、堵塞问题漏洞。先后修订完善了《乾县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等,确保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更合理、更安全、更高效,有效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