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近年来,乾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注重监督、惩治、预防一体发力,推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着力破解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守好集体“钱袋子”。
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专责+专业”监督方式,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聚焦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合同、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深挖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专班,合署办公,对全县清收的合同原件、会议记录、缴费票据等要件逐一审核,规范分类指导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确保合同规范签订。同时,压实有关部门整改责任,督促其边查边改、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16个镇办173个村开展40余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个,共清收合同4210份,整改不规范合同3833份,终止合同119份 ,村集体收回土地2387.12亩,收回资产估值128万元。
县纪委监委优先处置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针对村干部私自挪用、处置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实行“一个问题线索、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解决方案”,通过包案到人、带件下访、统一调度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梳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线索24件,立案9件,办结13件,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
此外,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领域,聚焦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背后深层次原因,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向存在问题的镇(街道)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开“良方”、下“猛药”,督促其解决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持续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和村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社财务运行,精准堵塞问题漏洞,切实守牢守好农村集体经济“钱袋子”。截至目前,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健全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运营管理的通知》《乾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5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