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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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三举措”强力清扫基层“微腐败”
来源:驻兴平市委办纪检组 作者:宋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7-04 16:07:48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高基调、硬措施、严氛围”,综合施策、靶向整治,着力消除基层“微腐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基层政治生态。

坚持“高基调”,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案机制。充分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点督查、包案督办”机制,通过线索摸排、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环节,有效实现分片负责、联点推进、包干落实,聚力推进重点区域领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采取“硬措施”,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印发《全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对教育、医疗、住建和乡村振兴等八个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见行见效。

营造“严氛围”,推动基层政治监督触角延伸。有效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深入镇村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强力扎牢织密基层监督网。同时,印发《2024年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安排》《兴平市村(居)务监督工作手册》,实现基层政治监督全覆盖,源头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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